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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张家口监狱杀人事件
一九三七年
河北省张家口
河北
华北惨案
张家口监狱杀人事件
亚洲
中国
河北
华北惨案
事件介绍
事件内容
事件内容
张家口监狱杀人事件
一九三七年九月一日,我以东条兵团战斗司令所中尉宪兵长的身份,指挥石鸟谷米太郎曹长以下八名同司令所一起由原来的盘据地点张北出发,侵入张家口。 九月二日,东条中将命令我去伪张家口宪兵队长玉冈岩少佐的指挥下工作(只是战斗司令所没有工作的时候),所以我率领部下到了玉冈少佐那里。我记得是就在那一天,玉冈少佐给我命令:“现在在张家口监禁中的中国人民是不可能释放,尤其是强盗犯人是有杀害的必要,须现在去进行调查。”我也认为“有这样作的必要”。杀害监禁中的中国人民,特别是杀害强盗犯人的事情,是由我提议进行商议的。当天下午,我领武木军曹到西沙河监狱,此时,监狱的职员(中国人)向我报告监禁的约有一百三十名,其中有强盗犯人九名,我接受报告之后,巡察一番回来给玉冈少佐作了报告。我又对玉冈叙述杀害这九名的必要性,商谈的结果,玉冈也同意了我的意见井命令我杀害。三日下午六点多钟,我指挥武木军曹、木村军曹、花田伍长等去监狱,使监狱职员(中国人)提出这九名中国人民,用麻绳捆绑他们的手,从大门拉出来,把他们带到监狱南方约有一百五十米的草原上命令部下枪杀。虽然在中国人民的控诉书里是没有记载有这一罪行,可是我承认。 另外,除此以外的杀害监禁中的中国人民的罪行我都没有参加,同时在玉冈少佐那里也没有听到。我在张家口盘据是从九月一日到九月八日,在此期间,四天是在战斗司令所犯了其他罪行,所以不了解这一事件。但是,对于丝毫没有理由而残暴的杀害监禁在张家口监狱里的中国人民的滔天罪行,我曾积极的和玉冈少佐商谈过,并有一次亲自指挥部下杀害九名,这一罪行的责任是当然由我来负的。关于其他的罪行,我虽然没有记忆,我曾和玉冈少佐共同商议过杀害的事情,又派石鸟谷曹长等去在玉冈少佐指挥下进行积极的活动,从而我和日本宪兵毫无理由和根据地以极其残暴的手段杀害在这监狱里监禁的中国人民,尤其是连女人也进行残杀的滔天罪行,是铁的事实。这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绝对不能容许的。截至九月八日我在张家口盘据期间犯的罪行,当然是我的责任,我从张家口出发之后的罪行,其原因也是我和玉冈少佐所造成的。因此,我直接犯的罪行是不必说的,其他的有关罪行,我也是有责任的。我要负其责任,并从心里向中国人民谢罪。此外,我不记得有少年监狱,我在张家口时没有听见过,从玉冈那里也没有听见过,同时也没有去过。 前日本关东军宪兵队兴安宪兵队长宪兵少佐 小林喜一 我对小林喜一的罪行作如下证明: 小林喜一侵入察哈尔省张家口是在一九三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我当时是被小林率领,同时侵入的。玉冈岩少佐也是一同乘着汽车侵入的。 当时在张家口盘踞的侵略部队东条兵团战斗司令所,掠夺了原法国公使馆即当时由中国的盐业专卖处使用的建筑物。自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九日的期间,在此盘踞。 宪兵方面,即东条兵团战斗司令所配属宪兵,是宪兵中尉小林喜一为首长,和战斗司令所一同盘踞在该建筑物内;张家口临时宪兵队,以队长玉冈岩为首,在省公署附近大街上掠夺了中国人民四栋房屋盘踞着。期间是从九月二日至十月中旬。十月中旬以后就改为北支宪兵队司令官所属张家口宪兵队,队长是中佐坂尾秀一。部队配属宪兵在被配属部队中,其中一部分被派遣到临时宪兵队。 部队方而,张家口防卫司令部指挥,担任警备部队,自九月二日起和宪兵队盘踞在同一地点。 战斗部队方面,张家口当时指定为大休地点,供部队休息或补给,但部队的出入不太了解。我记得铃木兵团在九月四日左右由北支方面侵入,但离去的时间不了解。 张家口的治安警备系统,战斗可令官为张家口治安警备系统负责人,其下的负责人是警备部队长。 治安方面,张家口宪兵队长玉冈岩和小林喜一都是负责人。 当我侵入张家口之前,已接受了小林喜一关于镇压中国人民,维持治安的指示,所以侵入张家口后(八月三十一日),马上叫部下福家军曹进行搜索,探知在张家口监狱监禁着中国人民约三百五十名。 九月二日,我按照小林喜一的命令被派遣到张家口宪兵队担任班长。我在当天下午二时左右向队长玉冈岩少佐建议,严重处分监禁在张家口第一监狱内的中国人民。 九月三日上午八时左右,我根据玉冈岩的命令派部下宪兵旺I村三藏、福家猛夫、荻原茂、井上清、桐原保、馆岛到张家口第一监狱。 九月四日下午六时左右,我为杀害被监禁在张家口第一监狱的中国人民,派遣宪兵田村三藏等六名和松岛曹长、补助宪兵十名到该监狱。 九月六日上午八时左右,我又派遣宪兵七名到该监狱。 九月七日下午六时左右,我派遣宪兵七名和补助宪兵十名到该监狱。 我派的宪兵确实杀害了监狱的中国人民。因为我没有去现场,不知杀害地点和人数。井上清曾向我说过,他斩杀时日本刀的刀刃掉了一块,便用手枪打死了。因此,杀害是确实的。 我知道小林喜一在九月三四日同玉冈岩进行过研究,但内容不详知,但是,小林喜一是张家口维持治安的负责人,而且命令派人去监狱执行杀害中国人民,所以对此罪行应负全部责任。 我叫丁克权,现年五十四岁,原籍甘肃省金冀县,我父亲时代就移住张家口,现在仍住张家口市西沙街十六号,以做小买卖为生。 民国年间,我有弟兄四人,跟父母都是同居的。民国十八年阴历二月二十三日,我三哥丁保忠与其老婆打架,结果晚间其老婆跳厕所自杀。以后,我三嫂娘家上告旧政府,说是我们虐待致死。当时旧政府判我三哥十年徒刑。我母亲害怕而跑上北京:后因张 作霖做北京大元帅大赦,我三哥刑期未满就释放回家了。直到民国二:十五年阴历腊月间,我母亲因年纪大有病,由北京回张家口。当时旧政府说我母亲畏罪逃跑,以后又判我母亲八年徒刑。当时因我母亲有病未入狱,直到民国=十六年五六月问我母亲才入狱。刚入狱时间不长,于民国二十六年阴历七月底八月初,日本鬼子占领了张家口市。 于当年八月二十四日,日寇将我母亲杀死在西沙河监狱外面。我母亲那年七十七岁。二十六日,监狱看守人员郭海告诉我,我去找我母亲的尸体未找着。只见有一百多人杀在一个大沟里,搞的、很不像样子,个个是有头无体或是有体无头,都是用刀杀的。 检举人支兆连,现年五十四岁,河北省宣化县人,现住张家口市南关道二道毛毛匠巷四号,现在本市民主电影院工作。 民国十四年,我由宣化来张家口考入直隶第二监狱任看守,民国十六年改为万全地方法院看守所,民国十九年改为察哈尔第一监狱;升主任看守,民国二十五年又改为察哈尔少年监狱暨附设万全地方法院看守所,仍充主任看守。此时该狱判决少年犯四百余名,有强盗犯、杀人犯、盗窃犯、侵占犯及二十九军逃兵等,万全地方法院看守所共有男女犯一百二十多名,其中有强盗杀人犯及债务案件,女犯中占多数是谋害亲夫及杀人犯。 自民国二十六年日寇侵犯张家口时,驻张的军队二十九军三十二师师长刘汝咧兼察哈尔省主席,因保存他的军队实力而不抵抗,由张撤退时把少年监狱四百余名全数提出编入他的军队,看守 所还剩下的一百二十多名男女犯也未下令开放,院长及看守所长也不敢作主开放,直等到于旧历七月二+一日日寇侵占了张家口后,没过了三天用汽车把看守所男犯载走,运至市外杀死,翌日把所有的女犯十八九名用一汽车运至本市西郊刺儿山沟杀死。日寇残无人道,到处杀害中国人民的行为,多少年来,我每一想起就切齿痛恨。 我叫马庆田,原籍河北省河间县人,于民国九年搬到张l节来的。来后不久就开一个连升马店,是和我兄马庆祥合开的,在黄土场一号房,马店经理是我兄担任。鬼子是民国二十六年来的,不久便把我兄抓捕去拷打、关押,最后给杀害了。 日本鬼子抓捕我兄的经过情况如下:鬼子是民国二十六年来,那时我兄任连升马店经理,也不知道为什么事就把我兄抓去了,抓去以后才听说鬼子以连升马店是为抗日军开的,所以将我兄抓去。抓去以后就关押在宪兵队,硬说我兄是抗日军,经常不断的进行拷打审讯。把我兄打的都不像个人样了,又送在西沙河第一监狱关押。 那时监狱里的人不断被鬼子拉出去杀害。第一次杀人时未杀我兄,是让我兄去陪绑,这次杀了三四十人,全杀害在刺儿沟内。第二次又杀了几十人,这一次我兄也被杀害了,我去找我兄的尸体未找着,多年来,一想到鬼子杀害我兄的残暴罪行,就使我痛恨万分。今天特提出控诉,请人民政府严惩日本罪犯,为我兄报仇。 我叫孙勋臣,今年六十一岁,现住河北省张家口市土尔沟南俩 十五号。民国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开始在张家口市西沙河监狱当 看守,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被提升为主任看守,解放后仍在监 狱工作,直到一九五三年才退职。现在开洗衣局。 我证明在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日本军队占领张家口市 后,日本宪兵到西沙河监狱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 民国二十六年,旧历七月二十六日前后,也就是一九三七年八 月三十一日前后,日本军队占领了张家口市。其后,有两三天的时 间(即九月二三日左右),就有五六个日本宪兵来接收监狱,当时由 典狱长杨宗立和第二科长刘林风带领他们视查监狱情况。又过了 两三天的一个早晨(即是一九三七年九月四五日前后),日本宪兵 队来了九个宪兵,用大汽车装走了十一二个犯人,听说押到宪兵队 去,但后来一直没有送回来,也不知下落。 又隔了两天(一九三七年九月七日前后),日本宪兵晚上到监 狱押走了十个男犯和十个女犯,第二天早晨才知道是在监狱后面 的西北角草地上砍杀了。 从这以后又隔了十来天(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七八日左右),日 本宪兵又来监狱,用草绳将犯人捆住,用大汽车载走四十余人,共 装了三辆汽车。第二天,宪兵又来了两辆汽车,拉走二十多名犯 人。这两批犯人一直都没有送回来,也不知下落。 又隔了一个时期(大约日本占领张家口后一个月余),日本宪 兵队来监狱又拉走了十二三名女犯人,当时拉在监狱后面西北角 草地上杀害了。 以上所述都是事实。如有不确实之处,我愿意负法律责任。 我叫张国卿,现年五十六岁,一九三三年开始在张家口市西沙河第一监狱当主任看守,直到日本投降后才退职,现在张家口市武城街百货商店当店员,家住张家口市西关街二道巷二号。 我证明一九三七年日本军队占领张家口后,日本宪兵到第一监狱杀害中国人民的罪行。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九三七年九月三日前后来了五六个日本宪兵,当时只把监狱整个的情况看了一下就走了。第二天,日本宪兵队长玉冈带领了十几个宪兵,在监狱召集工作人员讲话,我记得玉冈说:“你们要好好工作,监狱里的任何情况不准往外声张,如果透露出去,就要杀头。……” 第二天早晨,宪兵队就派来了五六个日本宪兵,用大卡车装走了十一二个犯人,听说是押到日本宪兵队去了,但是这些人以后一直不知下落。 另外在一九三七年九月七八日前后的一天晚上,日本宪兵又来监狱提走了二十个犯人(其中有男犯十人,女犯十人),押到监狱后边西北角的草地里砍杀了。 以后隔了将近十来天的时间,日本宪兵队又来了三辆大卡车,押走了男女犯人共四十九名,第二天又用两辆大卡车押走二十多名犯人,这两次共用五辆卡车,大约押走七十余人,都没有送回监狱,我们也不知道下落。 日本宪兵用卡车押走犯人以后,隔了半个月的时间,他们又来 监狱提走了约有十二个女犯人,她们都被押到监狱的后边草地里砍杀了。 以上日本宪兵从监狱里提走五批犯人的事实,是我在当看守时,亲眼看见的。如有不正确之处,我愿负法律责任。 我叫赵振枝,现年六十岁,现住张家口市新华街一O四号。我从民国十九年(一九三。年)在张家口市西沙河第一监狱当看守,直到日本人投降后才脱职回家。我在当看守时,知道日本宪兵杀害监内中国人民的事实。我记得当时共杀了五批,有两批是在我们监狱后边西北角草地上砍死的。我把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民国二十六年阴历七月二十六日前后(一九三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后),日本军队占领了张家口市,在占领后两三天的时问,日本宪兵就来清查监狱。在清查后的第二天,来了个宪兵队长,当时听说叫玉冈,带领了十几个宪兵,在监狱召集我们讲话,他说:“监狱情况不准往外讲,如果谁往外说,就要杀头。……”讲完话就走了。玉冈讲话的第二天早上就有五六个日本宪兵用汽车装走我狱内犯人十一二人。当时我们工作人员都认为是过堂去,但一直等到晚上也没有送回来,这些人到底怎样,我们也不知道。 其后又隔了三四天的一天晚上,日本宪兵提出去十个男犯、十个女犯,用刀砍杀在监狱后边西北角草地里,我第二天早晨上班时,听见在夜班的看守说这情况。 从这以后大约又过了十来天,也就是九月十七、八日前后,日本宪兵队来了三辆大卡车拉走了犯人四十九人,没有送回来。在第 二天,宪兵队又来两辆卡车,拉走了二十多个犯人。这两次都是用草绳捆住装在卡车上,用油布盖住押走的。这些人一直没有下落。 又隔了半个来月,也就是日本占领张家口后一个月的时间,日本宪兵来监狱又拉走了十几个女犯,这十几个女犯被杀害在监狱后边西北角的草地里。 以上所述都是事实。如有不确实的地方,我愿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