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日军在中国研究和使用化学武器的机构和手段
抗日战争时期
中国
河北 日军侵华 细菌化学武器
亚洲
中国
河北
细菌化学武器
事件介绍
事件内容
事件内容

早在1929年,日本陆军就开始生产毒气,到1945年日军共生产了746万发毒气弹,仅1931年到1945年,在日本广岛县竹原市的大久野岛即制造了糜烂性毒气约6100吨,制造发烟筒型毒气武器约370万件;在北九州市内曾根工厂制造毒气弹约148万发。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对中国人民采取了极其野蛮残暴的政策。南京大屠杀已广为人知,其他地方制造的难以数计的惨案同样令人发指,触目惊心。尤其是用中国活人作细菌、化学武器和爆炸物实验更是灭绝人性,世所罕见。日本侵略军的“七三一”部队已臭名昭著,魔鬼“五一六”部队却鲜为人知。这支“五一六”部队除用化学武器对俘虏进行人体实验外,还把大批化学武器使用到战场上,屠杀中国军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五一六”部队是日本侵略军在1938年8月,由日本东京淀桥的陆军军械部第六技术研究所在中国东北成立的一个派出机构,称为齐齐哈尔研究所,又称关东军化学部第五一六部队。它驻扎在齐齐哈尔车站东一公里处,由秋山少将和另一名少将主持工作。该部队编制250人,大部分为技术军官,多数在日本千叶县习志野(毒瓦斯)学校受过特种培训。“五一六”部队下设总务、第一、二、三、四5个课,在佳木斯还设立了一个附属支队——三岛理化研究所。其第一课负责毒气探测和毒剂合成的研究;第二课负责毒剂防护的研究;第三课负责毒剂救治的研究;第四课负责化学剂的研究。

“五一六”部队研制的化学武器,先由驻满洲的“四一六”部队,即关东军追击炮第三联队进行实验性使用,验证其效果。“四一六”部队在牡丹江、海拉尔、富拉尔基等地向中国居民区进行过多次毒气实验。据日本战俘齐藤美夫供认:“1940年4月,日本陆军技术部习志野毒瓦斯学校来中国东北试验毒瓦斯炮弹时,作为警务部长的我,抽调宪兵组成了有60名兵力的警戒部队,并命令将已逮捕的中国人送给他们作为实验品而杀害了。当时我得到白滨大尉的报告说,效果非常好,30名中仅1名未死”。

日本侵略军把在日本国内及“五一六”部队研制和生产的化学武器陆续配备到各个部队,对中国军民进行了凶残的毒气作战他们的化学武器主要是毒气弹和硫磺弹,尤以毒气弹使用范围广,危害大。毒气弹大致有以下三种,投掷毒气筒(小型的红筒、绿筒、靠人力投掷);发射毒气筒(大、中型的红筒、绿筒,靠掷弹筒发射);炮兵用毒气弹(红色、绿色的炮弹,靠野战炮发射)。这三种毒气弹危害性极大,其性质和杀伤力如下:

催嚏性毒气弹(红筒):外观是淡绿色固体,能麻痹血液中氧气的吸收功能,使人打喷嚏、流泪,在短时间内致死。日军在中国衡阳战役中使用了该弹种。

催泪性毒气弹(绿筒):外观是淡黄色固体,有强烈刺激性,使人流泪、咳嗽、头痛,重者痉挛、胸疼、呼吸困难后致死。日军制造的北疃惨案使用了该弹种。

糜烂性毒气弹(黄筒):外观是褐色液体,沾到皮肤上两三个小时内剧疼,出现水泡,通过呼吸道使人内脏发生功能障碍而死。日军制造的井陉老虎洞惨案使用了该弹种。

窒息性毒气弹(茶色筒):外观是淡褐色液体,沸点低,比重轻,能在短期内在空气中扩散,使人窒息而死。日军在进攻岳阳新墙河时使用了该弹种。

另外还有硫磺弹,在燃烧中施放出毒气烟雾,使人中毒死亡。日军制造的震惊中外的冀东丰润县潘家峪惨案使用了该弹种。

1938年春,侵华日军在徐州会战中首次使用了名为“红筒”的毒气武器。由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图书馆长期保存并禁止阅览的一份材料记载了有关“红筒”毒气使用及其杀伤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这份题为《在徐州会战和安庆会战中使用特种烟的战例和战果》的材料,共记载了8次使用这种能放射出刺激鼻粘膜、引起呕吐的毒气武器的实战战例。该材料还称,对于防毒装备简陋的中国军队使用少量的“红筒”毒气也能产生强烈的效果。因此日军要训练全体步兵都能使用“红筒”毒气。据此,日军在各所属部队配备了化学武器:炮兵配备“A弹”(毒气弹一种),步兵配备“红筒”。至于毒气弹的书籍,作为军事秘密被藏在其他书籍的最下面。而毒气武器的实物则与防毒面具配套,凡是有部队的地方,无论地方大小,人员多少,都可以见得到。

日本侵略军为大面积推广化学武器,首先在各作战部队开办毒瓦斯训练班,在训练班上,那些杀人魔王不惜用中国人的生命进行实际操练。其次,向各作战部队下达使用化学武器的命令。1940年8月上旬,日军为编纂研究毒气弹效力、毒气武器进攻的教育资料,日本陆军的教育总监部,曾指令各旅司令部提供“关于毒气武器在战争中的效力调查资料”。原日军五十九师迫击炮营大尉营长阿贺惠回忆:据1940年5月在对八路军作战中使用A弹的效果得出结论:“特别是对于小部队的讨伐来说,毒气弹是攻击以围墙或民房为防护物的敌人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1940年冬,日本华北派遣军指挥机关向在山西中部“扫荡”的日军下达命令说:“这次作战目的,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八路军根据地内的人民。因此,凡是敌人区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要一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投下毒药。”在1942年“五一扫荡”期间,日本步兵第六十三联队长大佐上坂胜命令该联队第一大队:“发给若干赤筒和绿简毒气。在本作战期间寻找机会利用之。特别是要实验进行地下壕内战斗的用法,在作战完后必须上报用法的经验”。遵照命令,该大队在对根据地“扫荡”期间使用了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