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的特点
抗日战争时期
中国
河北 日军侵华 细菌化学武器
亚洲
中国
河北
细菌化学武器
事件介绍
事件内容
事件内容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达到亡我国、灭我种的目的,在其所到之处,实行残酷的“扫荡”、“蚕食”、“清乡”和“三光”政策,对中国人民的抗日力量及无辜平民大肆使用化学武器,毁灭村庄,屠杀百姓,制造了无数的血腥惨案。在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8年时间内,曾使用过大约2000次毒气,遍及中国18个省区,死伤的中国人至少超过9.4万,其中,有1.05万多人死亡。仅晋冀鲁豫边区,因日军施放毒气和撤放细菌而患病的人数就达1200万人。

日本侵略军研究和使用化学武器在中国制造了许多暴行,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极端残暴性

(1)活体实验。“五一六”部队成立之后,伙同“七三一”部队进行了50多次毒剂活体实验,最高时每天平均有四五名中国人、前苏联人、蒙古人和朝鲜人被当作实验品活活折磨致死。日本侵略军还用毒品试验作为杀人灭口的手段。1938年5月,关东军第六边境守备队步兵第一大队第一中队本部,监禁抗联“俘虏”约50人,每天强迫他们修工事。工程完后,强行给这些劳工注射了毒药,将其全部杀害并焚尸灭迹。1940年9月,吉林省新京宪兵队逮捕了3名中国工人。军医大尉小管原武伙同卫生军曹户上,给两个工人往体内注射空气和毒药,观察注射后的反应,当他们快要死亡时,又残忍地将他们的头砍下。日本战俘三上忠夫在《毒气活体实验——八条人命》一文中记叙了这样一件事:那年8月,独立混成第十旅第四十五营新兵毒瓦斯训练班50人,在泰山脚下岩流店村,抓获了8个40岁左右的农民,探问八路军的去向。农民们回答不知道,日军指挥官即下令使用红筒毒气弹。红筒毒气弹尾部的计时器在跳动,3分钟以后农民们变得面红耳赤,打着喷嚏,不一会儿,躺在地上,佝偻着身体,头上的头发和皮肤脱落了,流出鲜红的血。4分半时农民们连举手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们一个个不动了。日本鬼子用8条中国人的生命换得这样的记录:“93式红筒毒瓦斯弹,燃烧时间为5分钟”。实验毕,日军指挥官狂妄地叫嚷:“这向全世界显示了大日本皇军毒瓦斯的威力!不管八路军使用什么样的游击战术,我们用这招儿,就能把他们消灭干净”。

(2)对居民施放毒气。日军在城乡等地往河水、井水中投毒,如日军第二二二联队在太行地区“扫荡”时,往各村水井中投放毒剂20多箱,致村民死亡者不计其数。由于日军几乎所有的部队都配有化学武器,所以其所到之处,居室、山洞、地道,到处都有被毒气杀害的我同胞,其状惨不忍睹,难以累述。

1937年11月15日,日军侵略军对河北邱县邱城防空洞内投放毒气弹和手榴弹,造成200多城镇居民死亡。

1942年4月,日本北支那方面军第二十七步兵团在北京以东约100公里的河北省遵化县使用毒气,对藏在山谷洞穴中的八路军部队进行攻击,杀死约100名八路军战士和230多名农民。

1942年5月27日,日军步兵第六十三联队第一大队1500余人在河北省定县北疃村使用毒气制造了惨绝人寰的“五·二七”惨案。该大队在定县北疃村向地道入口施放了大量催泪性、催嚏性毒瓦斯,致使躲入地道内的大量群众窒息毙命,内有执杖的老人,出生不久的婴儿,有男有女,尸体塞满了地道。该惨案计杀村民和抗日武装人员800人以上,仅北疃村就杀绝23户,82人。

1943年9月,日本侵略军约4万兵力对晋察冀北岳区进行大“扫荡”。11月23日,日军向躲进井陉县菩萨崖村北柴沟“老虎洞”避难的老百姓投放了糜烂性毒气弹,除1人幸存外,洞内150多名同胞全部被毒死。事后人们进洞收尸,具具尸体变成脓包,无法辨认,难以收拾。据不完全统计,日本侵略军1942年和1943年两年在华北地区用毒气一次毒杀16人以上的惨案就有15起以上,死亡一千六七百人。此外,日本侵略军还对中国劳工进行集体屠杀。在1942年至1943年间,日本关东军抓获数千名中国劳工为其修筑防御工事。工程结束后,用毒气集体屠杀,仅1943年10月,就有70多名中国劳工在牡丹江劳工协会训练所住室内被预先释放的一氧化碳毒气毒杀身亡。

(3)在战斗中使用毒气。1939年4月,在河间县齐会战斗中,日军迭次向八路军一二0师七一六团猛攻,未能得逞,遂加强炮火轰击,并向齐会以北一二0师司令部驻地大朱村发射毒气弹,使贺龙师长等20人中毒。

1939年9、10月间,日军第十一军在强渡岳阳新墙河向南进攻中,因遭中国守军顽强阻击,几次向守军阵地施放“红筒”及特殊瓦斯一万个,造成中国守军大量伤亡。

1940年日军第二十九师第二三二团在“宜昌战役”中使用了毒气弹。临出发前,按照上级部署,日军除了正常地携带武器、弹药、粮草之外,还特地给每个士兵发了毒气弹、防毒面具等。5月31日,日军在雷家河受到了中国军队第三十三集团军第五十五军第五十八师第三十六团的顽强抵抗。中国军队火力压迫得日军难以行动时,日军接到“使用毒气弹”的命令。那天风速大约3米,风向往中国守军阵地刮,是个阴天,气压很低。日本侵略军把小红筒毒气弹拿出来,用摩擦板点着火后,便向中国军队阵地上投掷过来。当白烟在中国军队阵地上弥漫开来,逐渐消失之后,日军戴好防毒面具,冲入了中国军队的阵地。

1940年5月上旬,日军独立混成第十旅步兵第四十五独立营和八路军在山东泰安县西南郊红山展开激战。日军几次抢攻红山山头均被八路军击退,穷途末路时,该旅炮兵向红山发射A弹,杀害了300多名八路军战士。半个月之后又在山东峰城县朱沟村战斗中再次使用A弹,又致350多名八路军战士和村民死亡。被A弹毒杀的战士“紫色的皮肤胀鼓着,脸上和嘴角都冒出了暗黑色的血和黏糊糊的东西”。

1944年6、7月间衡阳会战中,日军向中国抗日军队施放各种类型的毒气弹,守城官兵17500余人,中毒伤亡达15000余人,伤亡率在85%以上。

2.时间的长期性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时间长达8年之久,贯穿整个抗战的全过程,这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从1937年8、9月间日机对福建省建瓯县狂轰滥炸使用燃烧弹和硫磺包起至1945年5月28日在河北省晋县周家庄使用毒瓦斯止,日军一直都在使用化学武器毒杀中国人民。甚至在“八一五”日本投降以后,驻齐齐哈尔宪兵队少佐土屋芳雄还命令部下从“五一六”部队取出了3万枚毒瓦斯弹,妄图进一步残杀齐齐哈尔市民,只因仓皇撤退未遂。从石家庄市所属的17个县(市)看,侵华日军首先于1937年10月11日在赵县宋村使用毒瓦斯杀死30余人;之后又分别在1942年5月23日在无极赵户村地道内投放毒瓦斯;1942年5月30日、6月9日在深泽县白庄、宋庄战斗中投放了毒气弹;1943年11月23日在井陉老虎洞施放糜烂性毒气;1945年5月28日在晋县周家庄使用毒瓦斯,造成19人死亡,15人中毒的惨案。从时间上看,也基本贯穿始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的长期性可见一斑。

另外,日本侵略军使用化学武器的长期性还表现在贯穿某个战役的全过程。如为对付八路军发动的“百团大战”,4个月时间里,日军施放芥子气(糜烂性毒剂之一)等毒剂11次,使八路军万余名官兵中毒。再如衡阳会战,从1944年6月24日至7月14日,日军在不同地点几乎每天都使用毒气弹,造成守城官兵大量伤亡。

3.大规模的破坏性

日本侵略军使用化学武器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造成大气、环境、土壤、农作物、水源等方面的大面积严重污染,使许多地方变得荒凉、恐怖、没有生机,并造成长时间后遗症。1940年5月中旬,日军在辽宁省新民县辽河左岸对奉天甲种干部候补生进行瓦斯教育,队长南部让吉少将命令关东军化学部队用轻型坦克牵引撒毒车,在长200米,宽400米的地域内散布糜烂性液体的持久瓦斯,毒杀了两名中国农民,毒死100只羊,使48万平方米的土地沾上毒液,一年不能耕种。不仅如此,日本在中国遗留下的毒废弹有几十处,至今已达50余年,不少毒液外泄,污染了土地和水质,因触毒受害的人,仅有报告的就达数千人。吉林省敦化市境内化学毒气弹是日本投降前掩埋下的,因当地居民在田间劳作而触毒、爆炸、伤亡的人数已达500人之多。1991年5月21日,在河北省藁城市藁城中学建宿舍楼挖地基时挖出炮弹52发,经有关防化专家化验确认为“光气弹”(窒息性毒气弹之一)。6月20日,我有关部门和日本防卫厅、外务省联合鉴定,确认是日军在侵华战争结束撤退时遗弃的“昭和十五年日本大阪军工厂制造”的“光气弹”,从挖掘、搬运、储藏到运走一个多月中,共有90多人直接接触了“光气弹”,其中一枚毒气溢漏,90多人都有中毒症状,6人症状较重。因这里过去是日军的综合训练场,日军在撤退时究竟遗留下多少毒气弹至今也不清楚,藁城中学2000多名师生以及附近的居民还时刻受到遗弃毒气弹的威胁。另据日本《读卖新闻》1995年1月15日报道,侵华日军仅留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毒气弹”总数达200万枚(相当于100吨化学毒性物质)。迄今为止,当地2000多人因接触毒气漏出的液体而受到伤害。由此可见,化学武器的破坏性是何等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