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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标题
关于对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结果
新闻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评审
摘要
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按照《关于印发〈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暨开展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的通知》(冀文社字[2007]2号)要求,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我省原命名的15个“河北民间艺术之乡”和“河北特色艺术之乡”进行了重新审核,对此次全省新申报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50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共评出“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6个(包括15个我省原命名项目)。现予以公示(河北文化艺术网http://www.hebwht.gov.cn和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http://www.dhbc.net同期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5月1日至10日,共10天。 受理单位:河北省文化厅社文处 联系电话:(0311)85918055 85918056 电子邮箱:whts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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